欧帝给布莱恩想起两年前结婚时遭遇的低俗婚闹,湖南常德人李芸(化名)至今心有余悸——堵门环节,伴郎用砖头砸碎玻璃翻窗进屋;自己被人用红绳套住手腕牵着往前走。
婚闹,作为中国传统的婚礼习俗之一,本意是亲朋好友为新婚夫妻送上祝福和沾沾喜气热闹一下的环节,然而,在一些婚礼现场,婚闹却变了味:有人借闹婚之名,实施强制猥亵、故意伤害或其他恶劣行为,婚礼现场低俗婚闹产生的民事纠纷乃至刑事案件时有发生,本应庄重神圣、甜蜜温馨的婚礼成了焦头烂额的紧急事故处理现场,让新人家庭伤财又伤心,甚至“一拍两散”。
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提出,习俗并不等同于低俗,也并非侵害他人权益的理由。婚闹应该在社会公德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违背当事人意愿的低俗婚闹或需承担法律责任,倡导文明婚俗,完善乡规民约,净化社会风气。
李芸与男朋友相恋数年,2022年8月,两人决定结为夫妻,打算在常德当地办一场风风光光的婚礼。双方当时各找了亲朋好友当伴郎伴娘,男方伴郎都是新郎的“好兄弟”。
婚礼当天,按照当地习俗,新郎要去新娘家接亲。想见到新娘绝非易事,塞红包、即兴表演、抢答……一个个小游戏让接亲气氛迅速升温。
“闹一闹才好,两位新人才能幸福!”亲戚朋友不断起哄,这些常规游戏不“过瘾”,要再“热闹”一些,才能算得上是“闹”。
随后,婚礼现场逐渐失控。在“堵门”环节,按照原定内容,接亲队伍只需要透过门缝塞红包、唱歌就能进门,但伴郎团不走寻常路。几名伴郎来到屋外窗户下面,用砖头猛地砸碎玻璃,翻身进屋,直奔门锁。
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坏了屋内不少人。“当时乱作一团糟,外面的人全涌进来,我听到有伴娘喊‘碰到我胸了’,我马上把新娘伴娘们护住。”李芸表弟回忆说。
“人仰马翻”后,李芸想着后面流程应该正常进行了,没想到婚闹远未结束。接亲队伍出来后,迎面遇见两名身穿奇装异服的老人,一名老人手拿一根红绳,抓起新娘的手腕就套了上去,牵着新娘前往婚礼现场。
原来,两人是新郎的家人,该环节也是当地婚闹习俗中的一环,名为“扮丑”。在李芸看来,这种行为让她十分难堪,不但亲戚朋友会取笑她,街边路人也对其指指点点。
李芸对此表示不满和反对,但周围人告诉她,婚闹越热闹,将来的日子就会越红火,这些行为都是为她好。可对于李芸来说,这次婚礼现场没有底线的婚闹,成了她的心病,留下了阴影。
今年1月,安徽亳州的周女士给朋友当伴娘,结果遇到了婚闹,当伴娘的“惊喜”变成了“惊吓”。
周女士告诉记者,当天她和另外5位伴娘在接亲过程中,按照原定安排和伴郎团做起婚闹小游戏,本意是为了活跃气氛,可人群中一名男子大声叫嚷道“伴郎做完游戏,就该伴娘做了”,一边说一边挤到队伍前方,但伴娘团始终没有回应。
没想到,该男子突然推开伴郎,向周女士扑来,将其牢牢抱在怀中,“你长得这么漂亮,让我来和你玩游戏”。
周女士当即被吓得发抖、无法动弹,直到众人将该男子拉开后许久,她才从惊恐中缓过来。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接下来的婚闹小游戏为“找婚鞋”,这名男子又站起来,嚷嚷着“伴娘身上有没有,大家都去找找”,边说边招呼身后几名男性上前搜身。
周女士连忙找到新郎,表示婚闹不能这么继续下去,不然她们要报警,这场闹剧才告一段落。
河南安阳的郑先生也遇到过恶俗婚闹。前不久,他在朋友的婚礼中担任伴郎,婚闹环节时,众人为了热闹,扒下他朋友的上衣,将其绑在树上,往身上喷酱油、醋。
“当时新郎不想扫大家的兴,一边被绑一边笑。后来跟我们说其实那天他挺不高兴的,被绑在树上感觉很丢人。”郑先生说。
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发现,低俗、恶俗婚闹的形式可谓五花八门:男扮女装,将男方绑在树上,关狗笼……尺度之大,下限之低令人大跌眼镜。
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叶刚看来,婚闹原本是我国的传统习俗,意在热闹喜庆,表达对新人的庆贺。但习俗并不等同于低俗,也并非侵害他人权益的理由。婚闹应该在社会公德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违背当事人意愿的低俗婚闹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民事主体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同时保护民事主体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侵害上述人格权益的,将依法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常见的低俗婚闹行为,如强行搂抱、亲吻新娘或者伴娘的,构成性骚扰;殴打新郎的,侵害了新郎的身体权、健康权,都应承担民事责任。”王叶刚说。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马丽红告诉记者,很多婚闹行为充斥着恶趣味和强迫行为,比如侮辱、猥亵新婚夫妻,限制人身自由,甚至拦路索要钱财等,不仅违背了公序良俗,情节严重的,还触犯了法律规定,越界的婚闹行为可能面临民事、行政甚至刑事法律责任。
上海市尚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唐震东说,低俗婚闹突破底线,轻则属于民事侵权行为,重则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唐震东进一步分析说,低俗婚闹行为根据其行为方式的不同可能涉嫌不同罪名,比如低俗婚闹行为人强制新郎、伴郎、新娘及其他人员穿戴、佩戴有伤风化的服饰、标识标牌或进行有伤风化、有辱人格的不雅表演,或强行在新郎、伴郎、新娘及其他人员身上涂抹、泼洒有伤风化、有辱人格的物质,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侮辱罪。
“低俗婚闹行为人趁机强行乱摸、亲吻、搂抱新娘、伴娘等人员的涉嫌强制猥亵罪,如果新郎、伴郎或其他男性人员趁机或趁着酒劲对新娘、伴娘等人员强行发生性关系的则可能构成强奸罪。”唐震东说,此外低俗婚闹行为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肆意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还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为解决低俗婚闹现象,早在2020年,民政部就印发了《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重点提到要求开展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整治。
2022年1月25日,民政部举行第一季度例行发布会,再一次加大对低俗婚闹等不正之风的整治力度。
王叶刚认为,规范恶俗婚闹的重点不在于法律的修改,而在于民众观念的转变。转变民众观念的关键又在于通过法治宣传和政策引导提倡抛弃陋习、文明庆婚。事实上,部分省市已颁布了抵制恶俗婚闹的倡议,提出了整治恶俗婚闹的专项行动。例如,2023年菏泽市定陶区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抵制恶俗婚闹行为的倡议书,兴义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依法查处低俗婚闹陋习中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此类政府倡议与专项整治行动值得推崇。
马丽红建议,婚闹不是“胡闹”,不能以“搞气氛”为由行越界、违法之实。违反法律行为的婚闹在法律框架内可以追究法律责任,但有些婚闹行为属于擦边,或者当事人出于各种原因不愿或者不敢追求婚闹者的法律责任,该类行为也应予以规范和制止。
“首先,社会层面应加治宣传,号召民众增强文明意识、推进移风易俗,应坚决抵制低俗、恶俗婚闹陋习。其次,有关部门对违反法律的婚闹行为也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再次,对于擦边行为,应通过村规民约和舆论的力量进行引导和监督,通过基层组织等民间渠道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达到净化社会风气的目的。”马丽红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