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虎头铡2023年,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指导下,坚持依法管网治网,深入开展“清朗佛山2023”暨“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治理”“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系列专项行动,持续发力净化网络生态。上半年共协调处置不良有害信息1116条,指导约谈网站、自媒体124次,指导整改网站145家,取消网站备案326个,对网站警告69次,关停网站4个,依法关闭违法违规账号4个,协调封堵境外网站38家,向有关部门移交案件线条,受理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2352条,处置有效侵权举报信息4条,有力推动我市进一步形成良好网络生态。
网络巡查发现,一则“医生倒提婴儿疑似虐待”视频在某短视频平台上流传。经核查,该视频内容严重失实,系恶意拼接音视频造谣传谣行为,涉嫌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八款相关规定,属于近期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中的重点打击对象。我办即指导有关部门开展辟谣工作, 公安机关亦同步依法对视频发布者廖某进行传唤调查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因事件得到快速有效处置,被中央网信办作为该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效典型案例。
网络巡查发现,有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信息,称我市某区某部门有十几个副局长,改革并无精简人员。经核查,对应信息是2012年旧闻,属于大部制改革过渡时期所出现的短暂情况,其后已严格按有关规定配备领导职数。该网民发布的内容涉嫌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属于集纳旧闻旧事“冷饭热炒”移花接木制造虚假消息等自媒体乱象,为专项重点打击整治对象行为。经协调,相关信息已下架,平台对账号按等级规定予以相应处置等。
网络巡查发现,有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信息称,我市某工作人员干预有关案件办理。经有关部门确认该信息与事实不符,相关信息涉嫌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八款相关规定,属于自媒体乱象中臆造案事件原因、细节,无中生有制造谣言的行为,为专项重点打击整治对象行为。经协调,相关信息已下架,平台对账号按等级规定予以相应处置等。
根据网络举报,某知名财经类网站对我市一家拟上市的企业发表片面解读文章。据核实,该文章部分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属于网信部门“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片面解读企业财务报表等”重点打击整治对象行为。经协调,涉事网站已对不实部分相关信息作出修改等。
根据网络举报,一用户在“某金网”上发布某航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的投资信息。经查,该网站提供有色金属行业的电商报价等服务,并无证券从业相关资质。用户上传涉相关信息链接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网站负有对发布的内容未尽审核的责任。按照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治理有关《工作方案》中清理处置涉非法证券活动信息的要求,经协调,相关链接已下架,并责令网站加强审核和排查工作等。
根据网络举报,一名为“某汇网”的网站,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的情况下,编造、发布、传播证券投资信息,假冒仿冒证券投资网站,其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按照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治理有关《工作方案》中严格落实证券业务必须持牌经营的要求,经网信部门约谈释法,涉事网站负责人已主动关闭网站等。
网络巡查发现,一名为“佛山某新闻网”的网站,涉嫌违规转载及发布新闻信息。经确认,该网站不具备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资质,其行为涉嫌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网信部门约谈释法后,涉事网站负责人已主动关闭网站等。
根据教育部门举报,一名为“某敏聊升学”的微信公众号发布涉我市某区中考升学以及学校排名的文章,涉嫌违反了国家对于升学信息发布的规定,扰乱了我市教育生态环境。经网信部门约谈释法后,涉事公众号负责人已下架相关信息等。
根据网民举报,“亿德体育”“澳门博彩监察局”“天辰百科”等网站存在或信息。经核查为原相关网站的经营者在ICP到期后未及时办理注销手续,被境外网站用于从事、业务。经责令,上述网站已依法关闭并注销ICP备案等。
根据网络举报,一名为“数某寄售网”的网站存在出售游戏外挂等行为。经查,系网站用户挂出“某某求生”游戏外挂的链接,并利用卡密结算出售。其行为涉嫌违反有关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相关规定,现已责令网站下架相关链接等,有关部门将依法进一步开展后续调查侦查工作。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站平台、自媒体从业人员和普通网民在网络上的任何行为都应遵纪守法,抵制在互联网上发布、制作、传播违法违规的内容特别是各类谣言和不实有害信息。
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根据群众举报和网络巡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各类互联网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亮剑”,持续深入开展“清朗佛山2023”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并对重点领域进行监管执法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天朗气清的网络空间。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佛山市互联网信息服务主体信用评价与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7月1日正式生效试行,将对佛山市范围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个人或社会组织,按程序规定开展失信惩戒、守信激励、信用等级认定等工作,以进一步深入推进佛山市互联网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鼓励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行为,倡导互联网信息服务主体提供合法、合规、优质的服务。有关具体详情欢迎通过下方二维码或链接进一步深入了解。
7月1日0时后可点击举报中心官网()主页“佛山互联网主体信用申报”专区入口进行申报。微信小程序“清朗佛山”主页有关功能预计同步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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