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耽美漫画■近年来,有关部门采取多项举措规范网游经营,然而,仍有一些游戏厂商和互联网企业“暗渡陈仓”,从事隐性网游,非法牟利。
近日,浙江、广东等地连续发生几起利用网络游戏进行活动的案件,文化部随即启动类网络游戏专项核查,网络游戏现象再次进入公众的视野。
游戏玩家孙建(化名)从大学起就热衷网络游戏,每个月在网游方面的花费至少好几百元,用他的话说,“要想玩好游戏,不舍得花钱那不行”。
在网游中,游戏人物的服装、坐骑、武器等装备往往要通过强化升级,才能不断获得更高的游戏体验。孙建告诉记者,许多增加玩家等级的“神器”装备,往往并不是通过正常游戏途径收集,而是通过如“开宝箱”等“抽奖”方式获得。
“游戏厂商往往在游戏宝箱中,对里面的装备设置一定的掉落概率,玩家花价格不等的金钱,兑换相应的虚拟游戏币,用游戏币购买‘钥匙’等道具打开‘宝箱’。至于能不能抽到心仪的宝贝,那全凭运气。”孙建说,虽然玩家可以不限次数抽取,但宝箱中设计的能够得到好装备的概率极低,不少玩家为了迅速提高游戏战斗力,获得超越其他玩家的游戏体验,常常不知不觉花掉大量金钱。
“探险分为三种形式,第一种:使用钥匙或花费10元宝探险1次;第二种:花费95元宝,可以探险10次;第三种:花费450元宝,直接探险50次……”这是一位玩家在国内某当红网页游戏论坛中贴出的“游戏秘籍”。事实的情况是,“探险1次”、“探险10次”、“探险50次”和“探险100次”分别可以开出相应的探索装备,其中价格最高者折合人民币200元,开出的装备“品质”也是最好的。
“但并不是花了钱就能抽到稀有的好装备,有时候也只能抽到一些‘垃圾’装备,甚至干脆打了水漂。”孙建说。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些带有隐性性质的游戏环节都是由游戏运营商完全控制的。在网络游戏公司工作的策划小陈向记者透露,通过修改游戏的程序数据防止好装备掉落,假扮玩家晒“开箱”收获,设置奖励刺激反复消费……这都是游戏运营商的常用手法,其目的不外乎是为了操控玩家,赚取利润。
网游隐性的问题由来已久。2010年6月22日,文化部出台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网络游戏管理和规范的部门规章《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18条第3项中规定,网络游戏经营单位“不得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网络游戏用户采取投入法定货币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式获取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相关部委近年来也多次出台相应的法律规定,进一步要求规范网络游戏行业经营行为。
尽管如此,在利益的驱使下,仍有不少网游企业费尽心思,将重点监管对象“开宝箱”包装成更多更隐蔽的抽奖活动,用“点爆竹”、“挖宝藏”、“砸金蛋”等方式,躲避政策规定,通过打“擦边球”来掩人耳目,其方法花样之多令人咂舌。
比如,在网上的一些游戏大厅、游戏娱乐城网站中,“真钱斗地主”“真钱游戏”“真钱扎金花”“线点”等带有性质的游戏项目赫然在列。网游运营商通过提供赌大小点、麻将、纸牌等游戏服务,促使玩家购买游戏点卡或其他方式在线交易虚拟货币,以此作为赌资参与游戏博弈,网游运营商则化身“虚拟赌场”的老板,通过提供场地、赌具和服务坐收渔翁之利。
在媒体近期报道的正规网站涉嫌开办网络赌场案件中,浙江温州瓯乐网站通过私下操控交易网络虚拟货币,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内获利达7.56亿元,涉案资金约28亿元,“银子商”、“职业网络赌徒”等身份也随之曝光。
“在一些门户网站的在线网页游戏、SNS社交网站的游戏应用中,也存在不少类似的隐性设计。”孙建说,网游运营商不提供虚拟物品与现实货币的交易系统,往往通过第三方兑换或私下进行虚拟货币交易,这也是游戏收货网、游戏币交易网生意十分火爆的原因。
“‘虚拟赌场’等网游隐性现象,对包括青少年在内的游戏玩家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佐斌介绍说,依据心理学原理,对于理性思维能力不强、意志品质薄弱的玩家,很容易产生网络依赖,增加网络游戏成瘾的概率,“虚拟赌场”的及时反馈结果易导致玩家在心理层面不间断追求结果利益的“最大化”,从而延长游戏时间,增加游戏中的投入。此外,若虚拟的强化与生活中的运气思维发生关联,还会诱发现实生活的冲动行为。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网络游戏行为是以虚拟币或游戏币、点卡等作为支付方式,通过“出卖和购买带有抽奖机会的虚拟装备”或“虚拟装备送抽奖机会”等隐蔽方式,在金额上表现为小额买卖,玩家具有分散性和参与时间长短难以计算等特点,所以更加具有隐蔽性、欺骗性,为网游的认定和监管带来困难。刘德良建议,规范网游行业经营行为,杜绝网游隐性,有关部门须多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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