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扬程泥浆泵企查查APP显示,近日,《神武》游戏运营商广州多益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46万余元,涉及北京武神世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该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文书显示,原告武神公司诉称,“武神”商标是原告旗下的知名游戏品牌,商标最早自2010年就已获准注册,被告多益公司的“神武”系列游戏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多益公司停止使用“神武4”标识和文字,并赔偿原告损失500万元。多益公司辩称,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使用“神武”文字或标识超出了商标权的保护边界,被控侵权标识或文字与“武神”商标并不相同。
一审法院认为,“神武4”与原告涉案“武神”商标的汉字相同,仅对文字顺序进行颠倒,构成近似。两者含义虽有所不同,但区别并不明显。武神公司上线武神游戏在先,在游戏软件商品上申请注册武神商标在先。最终,法院判决多益公司停止使用“神武4”名称,赔偿武神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45.5万余元。两公司均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7月22日,多益网络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称,已于近日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神武4”侵犯“武神”商标权案的终审判决书,表示今后不能再使用“神武4”作为旗下游戏名称。
对于该终审判决,多益网络首先表态“决定尊重法院的判决,尊重国家关于商标的管理规定”,与此同时声称“判决非常不合理”。
具体,多益网络给出了“神武”与“武神”几乎同期同期开启测试、“神武”知名度远高于“武神”等理由。按照提交的证据,多益网络方面还给出了“神武”一词多次被认定为知名商标特有名称,以及百度贴吧“神武逍遥外传吧”、“武神3吧”的用户评论、人气对比。
事实上,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判决结果,则是因为“申请在先”又称“注册在先”的商标注册基本原则。
根据该原则要求,当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可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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