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衣店名称和田地区民丰县城供水管网改扩建项目(招标项目编号:38001)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中央及自治区预算内60.0%、其他资金40.0%,招标人为民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规模: 新建给水管网10603米(DN200管径6204米,DN300管径4399米),消防支管373米,配套建设阀门井47座,排气阀井13座,排泥阀井13座,湿井13座,市政消火栓90座,消防水鹤阀井4座;购置加压水泵(含配套变频器、阀门及管件)3台,电磁流量计1台,PLC智能控制柜1套,PLC智能控制柜电缆150米,智能远传水表6231个;路面恢复20116平方米,绿化恢复1800平方米,地面硬化308平方米,路面顶管515米,围墙72米,铁艺大门2座等。
招标范围: 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可查询,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4、外省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应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dataservice/index)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自行下载;
2.递交方法:投标截止前投标企业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可以自主选择以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递交方式:(一)电子保函:投标企业必须使用单位基本户办理电子保函(1)投标企业通过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交易主体,进入电子保函平台申请线上办理投保手续,注意区分项目类型,并确认投标有效期。(2)投保人可通过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了解电子保函办理方法;(3)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完成。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保函办理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4)开标前,投保人必须下载加密保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5)咨询电线;窗口服务电话 。(二)银行转账:投标企业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1)投标企业通过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交易主体后选择项目,按照系统生成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2)投标单位可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和田公共源交易网保证金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了解保证金缴纳方法;(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至和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4)开标前,投标人须将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将拒绝评审。
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各投标企业资质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各类资质(资格)均以“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dataservice/index)”信息为准可承接项目,相关信息未审核通过的,以否决投标处理;
4、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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