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25周年庆典兑奖原标题:湖南12岁熊孩子玩游戏偷充7400元,妈妈气急,当场将手机摔坏!
近日,湖南长沙的何女士向记者求助,今年春节,12岁的儿子小伟(化名)趁她不注意用手机上网玩游戏,还充值了7400元,这把她吓了一跳。何女士认为,儿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经过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游戏公司应返还钱款。
何女士介绍,儿子小伟刚满12岁,今年春节期间,很多亲戚从外地回来,大人们聊得很开心,再加上小伟的课外辅导老师要求按时打卡做作业,孤单的小伟便拿走了她的手机。几天之内,小伟便在一款名为《逃跑吧!少年》的游戏里陆续充值了共7400多元。
直到今年2月初,何女士才发现此事。“知道这件事以后,我非常生他的气,把手机都摔坏了。”何女士说,以往她和丈夫很少允许小伟玩游戏,偶尔放松时也是玩一些“贪吃蛇”之类的小游戏,没想到这次小伟居然充了钱。何女士说,当她告诉小伟此事时,小伟也吓坏了,“当我拿了付款记录给他看,他才知道消费了这么多钱。”
“他两三分钟就充一次,1月22日到27日,就充了差不多30笔。”何女士提供的付款记录显示,1月22日至31日,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一笔付款记录,收款方为“广东欢太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最多的时候充了500元,最少充了1元,还有大量的50元、68元、98元和198元的单笔支付记录。
“他一直以为是免费的,我也没有想到他拿我的手机去玩游戏充钱。”何女士表示,作为家长他们确实需要承担监护责任,但游戏公司的未成年人防沉迷系统成了摆设,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何女士表示,经与广东欢太科技有限公司协商,对方表示愿意退还4000余元,但她希望对方能全额退款。
3月16日,记者下载并登陆这款《逃跑吧!少年》游戏发现,游戏中有一则《适龄提醒》:该游戏“适用于年满12周岁及以上的用户,建议未成年人在家长的监护下使用”“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超过200元”“未实名账号不能登陆游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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